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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福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为进一步优化经营资源,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在金融监管部门指导下开展吸收合并文昌兴福村镇银行、琼海兴福村镇银行的相关工作。
本次吸收合并事宜已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许可批复,具体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关于兴福村镇银行吸收合并文昌兴福村镇银行、琼海兴福村镇银行的批复》(琼金复〔2025〕116号),本行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在登记机关完成变更登记,文昌兴福村镇银行、琼海兴福村镇银行分别改设为兴福村镇银行文昌支行、兴福村镇银行琼海支行。
本次合并后,本行及原文昌兴福村镇银行、原琼海兴福村镇银行的各项业务不受影响,可在本行海口市、文昌市、琼海市的任意网点办理(详见文末本行网点名册)。

特此公告。
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