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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 4·15国家安全教育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3-04-12

  2023年4月15日是我国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形式十分复杂,矛盾叠加、隐患增多,涉及领域广,因此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为增强江川区群众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今天为大家准备了两则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典型案例,通过警示教育,让大家树立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绷紧国家安全这根松不得的弦。 

  【案例1】伊力哈木·土赫提攻击国家和政府案。伊力哈木·土赫提利用其中央民族大学老师身份,以“维吾尔在线”网站为平台,传播民族分裂思想,大肆污蔑攻击我国民族宗教政策。他与境外有关机构和个人相勾联,恶意杜撰、歪曲事实真相,炒作涉疆问题,攻击国家和政府,煽动民族仇视,鼓动维吾尔族群众对抗政府,为暴力恐怖活动制造借口,图谋使新疆问题国际化,以实现分裂国家的目的。2014年9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国家罪判处被告人伊力哈木·土赫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例2】昆明火车站“3·01”暴恐案2014年3月1日,一伙暴徒在昆明火车站持刀砍杀无辜群众,造成31人死亡,141人受伤,其中40人重伤。法院经依法审理,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死刑;以参加恐怖组织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帕提古丽·托合提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