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金坛兴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一、重要提示
常州金坛兴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福村镇银行”)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可比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坛兴福村镇银行2024年度经营情况已经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且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金坛兴福村镇银行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保证2024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
二、金坛兴福村镇银行基本情况简介
(一)法定名称:
法定中文名称:常州金坛兴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金坛兴福村镇银行
(二)注册资本:10510万元
(三)法定代表人:陆君春
(四)本行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汇贤路657号3幢6号
(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683517665M
(六)金融许可证编号:S0002H332040001
(七)注册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1日
(八)注册登记机关: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十)部门及人员设置:金坛兴福村镇银行对外开设总行营业部、直溪支行、薛埠支行、儒林支行、东门大街分理处5个营业网点,内设普惠金融部、风险管理部、资产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财务运营部5个职能部门。
三、金坛兴福村镇银行股金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金及其变动情况
金坛兴福村镇银行股金变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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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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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金 分类 |
年初数 |
本年度变动(+ -) |
变动后 年末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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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比例 (%) |
增资 扩股 |
转让 股金 |
退股 |
转为投资股 |
其他 |
数量 |
比例 (%) |
投资股东 |
47 |
100 |
0 |
0 |
0 |
0 |
0 |
47 |
100 |
股本总额 |
10510 |
100 |
0 |
0 |
0 |
0 |
0 |
10510 |
100 |
(二)股东情况
报告期末,金坛兴福村镇银行股东总数为47户10510万元:其中法人股东15户9560万元,占比90.96%;自然人股东32户950,占比9.04%。
四、金坛兴福村镇银行法人治理结构和运作情况
(一)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简介
金坛兴福村镇银行按照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股东会是金坛兴福村镇银行的权力机构,对重大事项做出决议。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本行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作为投资人的代表,董事会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并承担因决策失误造成经营损失的直接责任。监事会是金坛兴福村镇银行的监督人员,对股东会负责,代表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行为进行监督。高级管理层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执行董事会决议,实行任期目标管理,履行经营管理职责,对经营不善或违规经营等造成的损失承担主要责任。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金坛兴福村镇银行的权力机构。依法对有关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包括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弥补亏损方案、注册资本的改变、发行债券、合并、分立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等。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股东(包括代理人)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金坛兴福村镇银行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设5名董事,均为股权董事。董事长陆君春系本行主要股东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派驻董事,董事刘建喜系本行主要股东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派驻董事。股权董事蒋涛系我行员工股东代表,同时任本行行长助理。股权董事刘亚锡系本行主要股东常州市金坛区电力能源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经理。股权董事蒋一成系我行非主要股东江苏绿盛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报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任职资格后履行职责。董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作为投资人的代表,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并承担因决策失误造成经营损失的直接责任。
3.监事会由股东会选举的外部监事组成,为金坛兴福村镇银行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设监事3人,其中监事长1人、职工监事1人、股权监事1人,监事长由监事会提名,经监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报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履行职责。金坛兴福村镇银行董事会成员、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及财务主管均不得担任监事。监事分别依照章程及各自的议事规则履行职责。
4.高级管理层配备行长1人、行长助理2人。行长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表决通过,报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任职资格后由董事会聘任,并根据董事会授权组织开展全行的经营管理活动。行长助理人选由行长提名,经董事会表决通过,报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任职资格后由董事会聘任。行长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行长离任时,须接受离任审计。
5.为提高法人治理机制运行效果,有效发挥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以及高级管理层之间的制衡作用,分别制定了“三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议事规则,《金坛兴福村镇银行股东会会议制度》《金坛兴福村镇银行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金坛兴福村镇银行董事选举办法》《常州金坛兴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金坛兴福村镇银行监事选举办法》《常州金坛兴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常州金坛兴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履职评价办法》,以及股东会对高级管理层授权委托制度等,形成规范的法人治理运作制度,促进法人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本行公司治理整体在可控范围内,整体评价有效,
6.当年本行薪酬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末,我行在职人员(含派遣)共80人,全体员工总薪酬为1534.16万元,其中,高级管理人员总薪酬为186.50万元,占全体员工总薪酬的12.16%;中层助理(含)以上干部总薪酬为383.22万元,占全体员工总薪酬的24.98%;其他员工总薪酬为964.44万元,占全体员工总薪酬的62.86%。
(二)“三会”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积极履行工作职能,为公司发展提供决策保证,全年公司共召开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1次,审议议案12项,听取报告3项;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审议通过议案32项,听取报告26项;召开各专门委员会会议12次,审议议案12项。在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闭会期间,股权董事和执行董事通过审阅本行文件材料和监管机构发布的信息,了解本行总体经营管理情况、业务发展情况、最新监管政策、行业发展动向等,保障对本行重大事项作出科学决策。董事会主动承担公司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坚持把风险管理放在突出位置,坚持风险防控常抓不懈。
监事会共召开会议4次,审议通过议案14项,听取报告163项。监事会的召开和议事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监事会成员针对各项议案发表了相应的意见或建议。同时,组织监事参加股东会,列席董事会和经营层会议。2024年出席股东会6人次,列席董事会会议12人次,列席行长办公会议69人次。
五、金坛兴福村镇银行2024年度经营情况
(一)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分析
2024年全年存款余额229193.13万元,较年初增加37511.67万元,贷款余额192619.78万元,较年初增加12003.99万元,利润总额3185.48万元,较上年度增加371.05万元,净利润2377.45万元。不良贷款余额1908.29万元,不良贷款率0.99%,较年初持平,拨备覆盖率306.04%,拨贷比3.03%,各项指标均符合监管部门要求。
(二)“三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各项会议决议基本落实。
六、金坛兴福村镇银行2024年度重大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或处置以及兼并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或处置以及兼并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为保证本行财务运行真实、规范,切实维护股东的利益,金坛兴福村镇银行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行的审计机构。
(四)报告期内,金坛兴福村镇银行董事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董事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2024年10月,陆君春被聘为本行董事长,解聘其行长职务;
2.2024年10月,孟妍被聘为本行行长,解聘其副行长职务。
(五)金坛兴福村镇银行和辖内支行营业地址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总行营业部营业地址变更为江苏省常州市汇贤路657号3幢6号,东门大街分理处营业地址变更为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东门大街235号05-1、05-2。
(六)辖内分支机构升格、降格与合并、分设、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分支机构升格、降格与合并、分设、重组情况。
(七)业务范围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业务范围变更情况。
(八)股权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股权变更情况。
(九)会计科目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科目变更情况。
(十)重大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七、金坛兴福村镇银行资本充足率情况
2024年末资本充足率达到14.12%。
八、金坛兴福村镇银行经营风险情况
(一)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及效果
1.促自主合规,组织开展“三真三防”合规案防警示教育培训活动,配套合规专项激励,开展制度解读培训及监管处罚案例解析培训,梳理合规短板问题清单,开展监管反馈问题分析,牵头开展制度梳理与权限梳理工作,严格落实违规问责和不良贷款责任认定。
2.在信贷业务拓展中注重风险管理,一是在贷款投向上分散风险,行业上不能过于集中;二是在借款对象上,不能垒大户;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同当地经济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发展有特色的金融产品,把资金投向特色农业、个体经济发展中去,支持区域经济发展,在小额贷款、短期贷款方面做足文章。
3.规范贷款操作程序与会计处理,完善档案管理,从源头防范风险。在贷款申请、贷前调查、贷款审批、办理担保或抵质押、贷款发放、贷后检查监督等环节中,注意各种书面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合规性。在会计处理上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会计制度、税收法规及上级监管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认真执行内控制度,依据各级监管部门制定下达的各项规章制度办理各项业务,以铁的制度规范操作行为,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增强员工风险意识,降低差错率。同时做好事前监控、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各项业务快速发展。
4.树立科学发展观理念,注重风险管理和案件防控工作,注重业务发展质量;同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全面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和职业修养,提高员工遵纪守法、合规操作的自觉性,主动防范风险,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二)信贷风险状况
根据监管部门对于信贷风险的制度指引及本行信贷政策,本行严格落实贷前风险防控措施,在诚信度、经营实力和经营管理经验、担保条件等方面,明确各类产品及客户的准入条件;严格按银保监会规定测算客户流动资金需求。
本行成立贷审会,负责审查信贷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等。同时,根据银保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要求,本行专门设置了贷款发放审核部门和专职发放审核岗位,加强贷款发放审核,对超过受托支付起点金额的贷款资金严格按要求进行受托支付。
强化贷后管理,对已经获批投放的贷款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贷后管理要求搜集借款人的关键信息资料,及时了解掌握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实时监控贷款资金流向,确保贷款资金不被挪用;对贷款项目及担保情况定时或不定时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借款人存在的问题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控制风险监管的核心指标,本行对存贷比、拨备覆盖率、单一客户集中度、行业集中度、上下游集中度、以及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集中度等等做出了具体的、严格的指标要求。同时本行制定了具体的数据汇总以及控制流程,以确保在任何时点,本行的各项核心指标将同时符合监管及本行的内部要求。
(三)流动性风险状况
截至2024年末,本行流动性比例140.69%,流动性匹配率148.03%,核心负债依存度68.73%,缺口率10.66%。以上指标均满足监管要求。
(四)市场风险状况
一是按照利率风险实施限额管理要求,制定和执行各类、各级限额的内部审批程序和操作规程,根据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承受能力设定及定期更新限额;二是持续对市场风险实施有效识别、计量、控制和监测;三是对市场风险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制定应急处理方案,视情况对应急处理方案进行测试和更新。
(五)操作风险状况
为确保本行各项业务的正常运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业务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防范操作风险和事故的发生,促进各项业务依法合规经营。本行一方面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我行信息科技、安全保卫、支付结算、风险管理、人员培训等内控方面的建设,为依法合规经营、防范案件发生、坚守风险底线和防范操作风险奠定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强化合规检查,每月对营业网点进行一次常规检查,涵盖现金、重空、财务等方面;本年度还组织了自助设备、反洗钱、财务、信贷等多次专项自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总结产生问题的症结,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保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执行到位,各项业务操作合法合规。
(六)声誉风险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声誉风险发生。
九、支农支小业务开展情况
坚持“支农支小,服务三农”的路线不动摇,服务好每一位客户,急客户所急、想客户所想。大量当地小微企业、农户在我行的帮助下解决资金需求,获得当地百姓一致好评,在当地建立了良好的口碑。截至目前,我行累计发放农户和小微企业客户数8808户,农户和小微贷款合计占比88.67%。
十、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存放控股行常熟银行24120.2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行向常州市金坛祥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放关联贷款共500万元,于2020年07月21日起贷,借款协议约定利率类型为按点数浮动,LPR利率上浮95个基点,合同约定次年1月1日调整,2024年现行年利率为5.15%。贷款条件不优于其他同类型贷款,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十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本行在董事会设立消保委员会,负责全行消保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指导,并承担消保工作最终责任。本行及时调整消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职责分工,健全消保管理体系,确保消保目标和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在消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消保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行各部门日常开展消保工作,落实消保要求。董事会、监事会、行办会定期听取本行消保工作情况,督促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及目标有效执行和落实。
(二)机制建设方面
本行制定《常州金坛兴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该制度是本行消保工作的核心制度,制度中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工作职责,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架构作出规定,且各部门分工和职责描述较为清晰。同时本行董事会下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制定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职责、议事规则和流程。
(三)内部培训方面
2024年本行于每年年初制定消保内部培训计划,培训能够覆盖中高级管理人员、基层业务人员、柜面人员。每月针对柜员和客户经理分别开展线下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消保金融知识、消保经典案例分析等;通过小燕学堂开展全员线上培训,内容涵盖“个人信息保护”、“投诉处理应对策略专题”等多个方面,帮助员工提高服务技能,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本行从业人员的重视程度,逐渐形成全行共同参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外部宣传方面
本行积极参加银行业协会及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借助走进社区、市场业务拓展活动,加强公众宣传教育,提升金融消费者维权意识,采取包括横幅、大屏幕、宣传折页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效果。本行2024年度累计组织开展公益类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教育活动16次,其中,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各种宣传活动2次,自主开展各种宣传活动14次,累计触达消费者2000人次,线下宣教素材累计发放3000份,我行微信公众号、官网同步发送相关宣传资料。
(五)自检自查工作方面。本行审计条线将消保工作纳入年度审计范畴,从体制建设、机制与运行、操作与服务、教育宣传、纠纷化解五个方面进行专项审计,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同时本行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自评估工作,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州监管分局和常州市银行业协会上报相关报告报表。
(六)投诉应对方面。本行在各营业网点大厅醒目位置张贴行内投诉电话,在微信公众号、官网、手机银行、自助存取款机公布投管行客服热线。本行综合管理部扎口管理客户投诉工作,严格执行投诉处理时限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投诉。2024年全行共受理6起监管部门转办类投诉(其中2起为无效件)、5起投管行客服中心投诉,主要涉及贷款催收、借记卡办理、借记卡使用、贷款提前结清等方面,投诉办结率为100%,全行未发生重大或群体性投诉事件。
(七)本年度重点问题发生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间内,未发生重大问题。
十二、金坛兴福村镇银行2024年度信息披露表
单位:人、%、万元、次
时期
指标 |
报告期 (2024年末) |
基期 (2023年末) |
职工人数 |
80 |
81 |
股东人数 |
47 |
47 |
资本充足率 |
14.12 |
12.03 |
股本金总额 |
10510 |
10510 |
不良贷款比例 |
0.99 |
0.99 |
贷款余额 |
192619.78 |
180615.79 |
存款余额 |
229193.13 |
191681.46 |
本年净利润 |
2377.45 |
2093.48 |